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发布时间:2023-08-31    来源:中国经营报

8月31日,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对此,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记者表示,“两个《通知》主要包括三项支持政策,即下调首付成数,降低二套房贷利率下限,以及下调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整体上看,本轮政策调整力度很大,在全面降低各类城市购房门槛的同时,重点加大了对改善性需求的支持力度。”

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对现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支持各地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首付比例和利率下行,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7月24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明确,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随后7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根据不同需求、不同城市等推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快研究构建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

此次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优化的重点是什么?

就此,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是统一全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不再区分实施“限购”城市和不实施“限购”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下限统一为不低于20%和30%。

二是将二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首套住房利率政策下限仍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

“各地可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需要,自主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上述有关负责人说。

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方面,此前市场对此有预期。

就此,王青指出,“本次存量房贷利率下调覆盖首套房贷,符合预期。由于首套房贷是整体存量房贷的主要部分,因此政策力度同样很大。按照通知规定,估计平均利率降幅会在50到60个基点上下。对于银行在利息方面的损失,将主要通过下调存款利率的方式部分弥补。”

为什么要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借款人和银行对于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均有诉求。存量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降,对借款人来说,可节约利息支出,有利于扩大消费和投资。对银行来说,可有效减少提前还贷现象,减轻对银行利息收入的影响。同时,还可压缩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置换存量住房贷款的空间,减少风险隐患。为更好适应上述新形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明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鼓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

哪些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可以申请降低利率?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是指,2023年8月3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以及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如何申请的问题,据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贷款,自2023年9月25日起,可由借款人主动向承贷银行提出申请,也鼓励银行以发布公告、批量办理等方式,为借款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调整方式上,既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也可以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具体利率调整幅度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调整后的利率,不能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新发放贷款只能用于偿还存量贷款,仍纳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王青还表示,“预计接下来在放开限购限售、实施‘认房不认贷’等方面,各地将在因城施策原则下继续推进。考虑到本轮房地产支持政策全面发力后,将有效改善市场预期,特别是会对购房需求有较强的刺激作用,预计四季度楼市将出现趋势性企稳回暖过程,本轮房地产周期的上行拐点即将到来。”(记者 谭志娟 北京报道


作者:中国经营报 编辑:ZG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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