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河北法制报: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支付两倍工资

发布时间:2023-09-02    来源: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围场法院干警周洁《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院判决支付两倍工资》一文,被河北法制报刊登。原文如下:

案情:

2022年2月6日,某驾校雇佣吴某从事电脑录入工作,约定工资每月25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2年6月,驾校开始拖欠吴某工资,并于2022年12月通知吴某不用再上班。2023年2月3日,吴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驾校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委出具仲裁裁决书,驾校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驾校支付双倍工资。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说法: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时效适用。从立法目的中可得出,双倍工资是一种惩罚性规定,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时效起算点。双倍工资仲裁时效起算点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即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什么时候?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知道,还是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才知道?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意是在保护劳动者,规范用工,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防止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如果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再支付双倍工资,视为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综上,时效起算点应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本案中,吴某提起仲裁时效起算点应为2023年2月6日,吴某提起仲裁时间未超过时效,法院予以支持。

最多支持十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如果工作满一年,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就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此时视为违法行为结束,就不需继续支付二倍工资。由此,支付二倍工资的日期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至工作满一年,合计最多支持十一个月的二倍工资。


作者: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编辑:ZG01

上一篇:暂无
下一篇:暂无
【返回列表】
X